宁夏隆德:“上九”社火拜大年 玉兔欢腾闹新春******
中新网银川1月30日电 (记者 李佩珊)春节耍社火,是春节期间西北地区一项重要的民俗文化活动。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又称“上九”,宁夏固原市隆德县举办非遗过大年——“上九”社火拜大年活动,社火队队员们身着艳丽的服装,带着新春的祝福和问候,向父老乡亲拜年。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社火表演现场。 王玮 摄社火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深受民众喜爱。隆德社火就是这种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支代表性力量。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活动现场,彩旗飘飘,人头攒动,欢声鼎沸,伴随着振耳的鞭炮声,和着铿锵的锣鼓声,社火队队员们在议程官的带领下,相继来到隆德县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局等社火接应点,以精彩的舞狮、划旱船、赶毛驴表演,让在场的观众享受了极具地方特色的文化盛宴。
社火表演现场。 王玮 摄威风锣鼓队雄浑的鼓点声和尖刺的镲声交相呼应,激昂回荡,振奋人心;仪程官手持彩扇,与鼓点一唱一和,吆喝出乡村振兴新画卷;扎满彩带、绣球的划旱船表演,姑娘“坐”在船里和艄公对舞;行走在队伍中的老妖婆等丑角,嘴里叼着烟斗,手里拿着手帕,动作夸张又搞笑;群狮表演生动活泼,时而追逐嬉闹,时而跳跃、眨眼睛、扇耳朵,欢闹的表演赢得观众热烈的掌声,喜庆热闹的气氛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此次社火表演中,最有看头的是彩车展演。车上的人物蜡像被制作的惟妙惟肖、美伦美奂,让在场观众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